4.2 编辑清单项目特征


用鼠标左键双击清单项目的【项目编码】或【项目特征】栏位,会打开右窗口显示项目特征:

在项目特征编辑窗口中,列表方式和文本方式同时显示,两者可配合使用,但最终输出内容(比如导出招标或报表打印)以文本方式显示的内容为准。

在列表方式中,点击需要描述项目特征的【特征描述】栏位,出现“ ”按钮后,可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所需内容:

若下拉菜单中没有您需要的描述内容,可以自行输入,软件会自动将输入的内容保存下来,供下次选择使用。

◇ 文本方式编辑方法:

直接在文本窗口中描述。另外,在列表方式中选择的内容,将自动显示在文本中,可以再次编辑。

温馨提示:

① 输入的项目特征直接在分部分项清单主界面的【项目特征】列中显示。

② 如有多条相同清单的项目特征一致或类似,在编辑完一条清单的项目特征后,可以使用“应用到其他相同清单”功能进行复制。

③ 如项目特征和子目名称内容一致,可以使用“取子目名称”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