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6 工程量计算


当您在输入工程量时,可以直接输入工程量,或输入其计算公式,软件会自动计算出结果。同时,软件也提供了表格式工程量计算的功能:

在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”中,双击【工程量】栏位,打开右窗口显示工程量计算书,可以直接在其中输入工程量计算公式(包括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),软件最终自动汇总工程量。

◆ “计”栏位用于确定该行的计算结果是否累计汇总到最终结果中。

◆ 计算公式中支持输入正数、负数和0、四则运算表达式、数学函数,也支持输入“{XXX}”作为标注(例如:5{长}*3.5{宽}*0.5)。

◆ 可以从文本文件、WORD、EXCEL文件中按约定的格式复制工程量计算式,再粘贴到工程量计算式的上窗口中。

全局变量:在计算式的下窗口中可以输入常用变量名称及公式,该变量可以在整个单位工程中使用。全局变量的命名必须是大写字母或大写字母加数字组成。

局部变量:在每行计算式后面的【变量名】栏位中输入的变量,该变量只能在本条计算式中使用。局部变量的命名必须是小写字母或小写字母加数字组成。

说明:当构件计算式中引用的局部变量或全局变量发生变化时,软件会实时刷新关联的计算结果。